又有朋友罵我「盲塞」,理由是:堅拒使用facebook。
始終認為,facebook是一種助長他人偷窺行為的工具。問問身邊有facebook的朋友,幾乎沒有人未試過看看朋友擁有那些朋友而那些朋友又有那些朋友,看的時候又會喜歡看看朋友以致並非你朋友名單內的朋友的私相簿。這些行動雖然無傷大雅,但卻與我認為facebook應該用來增長友儕感情原意相違,好像變得只為「八卦」存在,任由陌生人自由進出自己的世界?
有朋友聽到這裡「火都嚟」,即時反駁「你可以揀privacy,唔係朋友果啲咪睇唔到你囉。」facebook開始流行時,我不知道有這項功能,先入為主認定此社交工具隱犯私隱;及後得人提點,才發現facebook都有隱私功能,問題只在於用家如何選擇。
我都為此自行「反省」,暗自為錯怪它的「濫」而耍冧,但結局沒有改變,依然容不下這個真朋友假朋友扮朋友意在交朋友與搭上搭也當是朋友的虛假世界。有一個問題又會即時會彈出:你可以不接納當朋友的邀請啊!我對「朋友」定義要求向來嚴格,與其每一個邀請都細心審視,倒不如一視同仁放在心。既然討厭,又何必使用?女人可以矛盾,但不至於此。
也有朋友質問我:「咁你寫blog,夠畀全世界人睇到啦。」一向認為,網誌的主要功用是「分享」;來溜覽的人,多是想了解這個朋友最近到底怎麼了?讀過什麼書、看過什麼戲、吃過什麼好東西,都可以跟認識的人一一分享,偷窺的意慾似乎比較淡。而且一切內容,都是本人想公開的,與facebook那種可能在不知情情況下被人發現你、妳、您的一切事並不相同。
或許以上觀點,普遍人並不認同,但請尊重,尊重我這種無謂的堅持。還望各方好友上載有我嘜頭的合照到facebook時,想一想我這個「食古不化」的可憐人,花上少少寶貴時間,透過e-mail傳我一套,感激!!!

(bowbook朋友名單,分不清的真真假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