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0點截稿有沒有問題?當然有。
晚上11時後發生的新聞,除非驚天動地,否則都會被棄。已經不是第一次,同行奇怪的問「點解你地無寫?」有什麼好說?眼白白看著明明可以大造的新聞從來未發生,然後是翌日「翻炒」,怎不令人洩氣?
亦是這個時間性的限制,令我氜未必可以準確法計算數字或報道賽果;永遠只有「約數」就可以;這種「大概式」的報道,某程度上等同「求其」。有沒有看過一份報紙可以在區議會選舉翌日,一個選舉結果都沒有?今年有可能出現!
日常新聞難以配合,騎呢儲故難怪當道。如果我是政府新聞處,一定會看準機會,在難搞的問題上,10時半後才出稿,少受一份報章批評。吹咩,反正是傳媒放棄在先,與人無尤!
二)
既然說起工作,不妨再爆一個火滾故事。話說前天向某人助理查問,究竟其老細有否說過某句話,對方劈頭第一句竟然是:你講畀我聽邊個報料先!威脅若不透露消息來源,不會代為求證。痴線!!!我當然拒絕,然後不歡而散。
對方約近一小時後卻主動來電,說他也能查出誰是報料人,對他心目中那位嫌疑犯「連珠炮發」,然後質問我「係咪佢吖?」其實我知道不是,但我只稱不予置評,不耐煩跟他說我只要發言人回應而非聽他發勞騷。跟這種人對話簡直嘥時間。
物以類聚會是對的嗎?我想起這位助理的老細,當年一副超大鼻模樣:完全當傳媒無到,被扑咪時屢屢行開扮聽電話,雖然電話明明無響也無震。所以當「他」說不想傳媒為了採訪他太辛苦時,只能報以一個冷笑。
3 comments:
貴報近來總是叫人o咀~
另,好想知邊個係某人 heehee~
ESTHER,我私下mail話你知
好在我行先一步,如果唔係一定交唔到稿......
老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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